海水淡化產業“十四五”發展思路匯總分析
海水淡化是重要優質增量水源,對緩解沿海地區和海島水資源短缺,保障水安全具有重要意義。為推動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,促進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,中國十四五規劃提出,推進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規模化利用。
海水利用主要包括海水淡化、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化學資源利用。海水利用業穩步發展,海水利用項目有序推進。
海水利用業增加值由2016年的15億元增至2020年的19億元。隨著海水淡化科技研發水平提高,海水淡化工程建成投產,我國海水利用業規模將擴大。

資料來源:自然資源部、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
2016年全國海水淡化產能118.81萬噸/日,2019年工程規模157.38萬噸/日。中商產業研究院預測,2021年海水淡化產能將達到186.53萬噸/日。

資料來源:自然資源部、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
截至2019年底,全國現有海水淡化工程115個,其中,萬噸級及以上海水淡化工程37個,工程規模1403848噸/日;千噸級及以上、萬噸級以下海水淡化工程42個,工程規模162522噸/日;千噸級以下海水淡化工程36個,工程規模7390噸/日。
2019年全國新建成海水淡化工程最大規模為18萬噸/日。

資料來源:自然資源部、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
截至2019年底,全國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沿海9個省市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和海島。浙江現有海水淡化工程規模最高達40.78萬噸/日。
北部海洋經濟圈工業用海水淡化工程所占比例較高,集中在遼寧、天津、河北、山東的電力、鋼鐵、石化等高耗水行業,市政供水用海水淡化工程主要在天津和青島;
東部海洋經濟圈海島市政供水用海水淡化工程所占比例較高,集中在浙江嵊泗、岱山、普陀等海島地區,工業用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浙江的石化、電力等高耗水行業;
南部海洋經濟圈工業用海水淡化工程集中在廣東的鋼鐵、電力等高耗水行業,市政供水用海水淡化工程則主要在福建、海南的海島地區。

資料來源:自然資源部、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
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自然資源部印發《海水淡化利用發展行動計劃(2021—2025年)》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海水淡化利用目標:到2025年,全國海水淡化總規模達到290萬噸/日以上,新增海水淡化規模125萬噸/日以上,其中沿海城市新增海水淡化規模105萬噸/日以上,海島地區新增海水淡化規模20萬噸/日以上;海水淡化關鍵核心技術裝備自主可控,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高;海水淡化利用發展的標準體系基本健全,政策機制更加完善。
《海水淡化利用發展行動計劃(2021—2025年)》明確推進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工作重點:
提升海水淡化供水保障水平。沿海缺水地區要將海水淡化水作為生活補充水源、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應急備用水源,逐年提高海水淡化水在水資源中的配置比例。規劃實施一批新建海水淡化工程及配套管網設施。探索實施海水淡化水向非沿海地區輸配。建設4—6個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和若干10—30萬噸/日海水淡化示范工程,形成典型模式推廣應用。
擴大工業園區海水淡化利用規模。沿海地區要制定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年度工作計劃,鼓勵工業園區和高耗水行業優先利用海水。結合工業用水需求,因地制宜推動建設一批工業大型海水淡化工程和海水循環冷卻工程。推動建設5—10個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工業園區。
提高海島及船舶用水保障能力。在海島保護性開發基礎上,適度超前布局建設海島海水淡化設施。在有居民海島建設海水淡化工程或裝置,滿足生產生活生態用水需求。鼓勵遠洋漁船、海洋平臺加裝易維護海水淡化裝置。
拓展淡化利用技術應用領域。在污水資源化利用領域推廣使用超濾、微濾、反滲透等膜分離技術。在石油、采礦、化工、冶金等行業拓展海水淡化技術裝備應用場景。探索將能量回收裝置應用于高鹽廢水處理領域。將先進適用的海水淡化技術納入綠色技術推廣目錄。
我國是世界上少數擁有海水淡化技術的國家之一,具備規模化發展的技術條件和產業基礎。我國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水平與國內日益增長的需求還有一定差距。
海水淡化總體規模相對較小,關鍵技術與國際先進水平仍有差距,不少地方海水淡化水入網存在一定障礙。此外,還存在相關標準規范不銜接、激勵措施不足等問題。
為保障我國沿海地區和海島水資源安全,促進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,“十四五”規劃綱要提出“推進海水淡化規模化利用”。沿海地區重視海水利用,十四五規劃綱要多提及海水淡化。

資料來源: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
(來源:中商情報網)









